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 挑战赛贵州赛区选拔赛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的通知》(三创竞组发〔2017〕8号)文件精神,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以下简称“三创赛”)是激发大学生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业能力以及团队协同实战精神的学科性竞赛。“三创赛”为高等学校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开展创新教育和实践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之间联系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一、大赛简介

“三创赛”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三创赛”竞赛组织委员会、全国决赛承办单位、分省选拔赛承办单位和参赛学校组织实施的全国性竞赛,竞赛分为校赛、省赛和全国总决赛三级赛事。经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组委会授权贵州省赛区选拔赛由贵州师范大学承办。

二、贵州赛区组织委员会构成

贵州赛区组织委员会由贵州省教育厅高教处、省直属各高校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

三、参赛主要流程与规则

(一)参赛条件

1、参赛要求

省内在校大学生,专业不限,每位选手经本校教务处等机构证明都有资格参赛;每人每年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竞赛,一个项目最多5人参加,其中一位为队长,提倡合理分工,学科交叉,优势结合,可跨校组队,以队长所在学校为该队报名学校。高校教师既可以作为指导老师也可以作为参赛选手(队长或队员)组成师生混合队参赛。

2、组队方式

学生队:在校大学生作为队长,学生作为队员组队。

混合队:高校教师作为队长,但本队中老师人数不得多于学生人数。

3、指导老师要求

一个在校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指导三个队竞赛,一个题目最多可以有两名教师和两名企业导师指导。

4、参赛队伍数量

进入省赛的参赛团队数是以该省各高校的校级比赛中获得综合三等奖以上的团队数(不含三等奖)为基数,选拔进入省赛,每个学校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队伍数不超过7支。

(二)作品要求

1、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企合作办竞赛,本届大赛主题有:

●三农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物流  ●移动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  ●互联网金融     ●校园电子商务

●旅游电子商务  ●康养电子商务  ●其他类电子商务

鼓励参赛队伍围绕大赛主题给出具体题目参加竞赛。

2、参赛作内容不能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团队参与创作,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

(三)竞赛方式

参赛作品以项目策划书的形式呈现。选拔赛采用开放式竞赛,即作品文本评审,入围团队演讲及答辩方式。

(四)竞赛流程

1、录入校赛成绩至官网时间:参赛学校须在5月17日前将校赛成绩录入至“三创赛”官网(www.3chuang.net)。

2、提交作品创意摘要:参加贵州省选拔赛资格的队伍于5月 21 日前在“三创赛”官网上传作品摘要及PDF作品文本。

3、提交省级选拔赛参赛作品文本:以参赛学校为单位于5月23日前将参加省选拔赛参赛PDF作品文本及省赛参赛统计表(见附件3)提交至贵州师范大学,联系人:明蕾,联系电话:83227621,联系邮箱:1574710899@qq.com

4、评审及答辩

(1)作品文本评审:组织专家对参加省选拔赛参赛作品文本评审,评选出入围团队参加演讲及答辩。

(2)入围团队演讲及答辩:6月9日(星期六 )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根据结果评奖并推荐参加全国选拔赛。

四、评分办法

电子商务“三创赛”参赛作品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评分说明

分值

实用性与

创新能力

面向现实应用问题,具有解决问题的实用价值,体现出创新能力与元素,对目标企业有吸引力。

15

产品与服务

对产品与服务的描述清晰,特色鲜明,有较显著的竞争优势或市场优势。

15

市场分析

对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容量、市场定位与竞争力等进行合理的分析,方法恰当、内容具体,对目标企业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15

营销策略

对营销策略、营销成本、产品与服务定价、营销渠道及其拓展、促销方式等进行深入分析,具有吸引力、可行性和一定的创新性。

15

方案实现

通过功能设置、技术实现等,设计并实施具体解决方案,需求分析到位,解决方案设计合理。

20

总体评价

背景及现状介绍清楚;团队结构合理,工作努力;商业目的明确、合理;公司市场定位准确;创意、创新、创业理念出色;对专家提问理解正确、回答流畅、内容准确可信。

20

得分合计

100

 

单列项评分标准

(可以不打分,每项最高10分)

项目

评判重点

创意

有新意、独特思路。

创新

独创性、技术或模式新颖性。

创业

完整性、可运行性。

 

 五、奖项设置

评选出省级选拔赛的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队名额原则上要求特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5%(可空缺),一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20%,三等奖不超过参赛队数的30%。另设置单项奖(最佳创新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创业奖等)若干名。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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